精神分裂症报道
40岁精神分裂症男子砍死母亲
今年3月,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郭某将母亲砍死在自家院子里。昨日,泉山法院审理这起强制医疗申请案件。这是《刑事诉讼法》修改以来,我市审理的首例强制医疗申请案件。
19岁起父母不敢离开他半步
郭某今年40岁,和父母住在一起。19岁那年,郭某一次发病后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,从此父母不敢离开他半步,生怕他惹出什么祸事。然而,悲剧还是发生了。
3月28日的中午,郭某回家在一楼吃饭,因为母亲嚷了他几句,郭某越想越生气。后来,郭某顺手拿起家里的菜刀朝母亲砍去,直到母亲不出声了,郭某才意识到母亲已死亡。然后,郭某跑到二楼父亲的房间,对父亲说:“母亲被我杀了。”随后,郭某跑到派出所,告诉民警他杀了人。
后经南京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,郭某系精神分裂症,无刑事责任能力。检察机关认为,郭某实施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,但系精神分裂症,无刑事责任能力,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,因此申请对郭某强制医疗。目前,郭某已被送入精神病院治疗。
“不知道儿子是否按时服药”
昨日下午,郭某的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。郭父一提起儿子,连声叹气。
郭父说,郭某大约19岁时第一次发病。他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情形:郭某在家里胡乱翻腾,把家里的几瓶罐头要么吃了要么摆在院子里,谁也不让碰。后来,他还用刀把他母亲的头砍伤,缝了17针。从那以后到2013年,郭某几次发病,每次都没有什么征兆,全都是突然发病。
郭父说,他曾带儿子到医院治疗过,儿子的病需要长期服药。但自己年纪大了,身体也不太好,根本看不住他。郭某曾经在住院期间偷跑出去3次。郭父称,去年带郭某去医院又看了一次,并且开了药,可是平时怎么吃药的,他不太清楚。因为郭某吃药时根本不让人看,他也不知道郭某有没有按时吃药。
郭父称,事发当天中午,他和郭某回到家后,郭某就因为家里没有吃的开始找事儿,接着就上楼睡觉去了,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郭某竟然会把母亲砍死。
法官: 这是我市首例申请强制医疗案
此案的主审法官表示,据了解,我国重症精神病患者有1600多万人,他们有时会发生肇事、肇祸等事件。过去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,采取家人严加管教、约束治疗或政府进行强制医疗等方式。新修订后的《刑事诉讼法》专门设立一章,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作出规定。这样,一方面可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免受精神病人侵害,同时也可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处置,并利于保障公民权利不受非法侵害。
主审法官表示,该案件为我市首例申请强制医疗案,对检察机关建议对被申请人郭某强制医疗,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决定。